加拿大《C-15號法案》獲御准:穩定幣納入央行監管框架
加拿大財政部確認,《C-15號法案》已獲御准(Royal Assent),為聯邦層面的穩定幣監管框架鋪路,並把相關資產更直接置於加拿大央行(Bank of Canada)的監督之下。此舉意味加拿大正把穩定幣視作金融基建的一部分,在推動數碼支付創新之際,同步強化消費者保障與金融穩定。
根據擬議框架,法幣支持的穩定幣發行人須向加拿大央行註冊,並遵守持續監管要求。規則同時涵蓋在加拿大營運的本地及海外發行人,意味市面上廣泛使用的外國穩定幣亦可能納入監管範圍。政策文件指出,央行將負責合規監督;加拿大財政部則主導規則制定及相關立法工作。
在資產儲備與贖回方面,框架提出明確要求:發行人必須維持100%(1:1)的現金或高質素流動資產儲備,並與公司自有資金分隔存放;用戶亦須可按面值把穩定幣兌回對應的法定貨幣。當局期望藉此提升穩定性,降低儲備不足或支持結構不透明帶來的風險。
在產品設計及市場推廣上,新規亦設限制。發行人不得就持幣提供利息或收益,亦不得把穩定幣包裝為銀行存款或法定貨幣。同時,發行人需符合管治、風險管理及數據安全標準,並遵守反洗錢規定。
雖然法案已通過,落實仍需時間。當局預期未來12至18個月將持續推進監管細則制定及諮詢工作,全面實施目標定於2027年。循序推行反映政府試圖在快速演變的市場中,在創新與監督之間取得平衡。
加拿大此舉亦與全球監管趨勢一致,呼應美國及歐盟近年的相關進展。透過引入央行監督及統一要求,加拿大正把穩定幣定位為受規管的金融工具,而非純加密原生資產;同時冀支持跨境轉帳等新型支付應用,並把對消費者及金融體系的風險控制在可管理水平。
總結:加拿大穩定幣監管框架將發行人納入央行監督,標誌穩定幣更接近受規管的數碼支付基建。整體方向與國際規範化趨勢接軌,全面落實預計在2027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