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州通過 HB 1042 法案,要求公共退休計劃於 2027 年前納入比特幣投資選項
印第安納州州長 Mike Braun 於 2026 年 3 月 3 日簽署第 1042 號眾議院法案(HB 1042),要求州內多個退休及儲蓄計劃於 2027 年 7 月 1 日前提供自主經紀選項,其中至少包含一項加密貨幣投資選擇。該法案適用於立法者固定繳款計劃、Hoosier START 教育儲蓄計劃,以及與公務員和教師退休系統關聯的特定帳戶,同時允許計劃委員會設定加密貨幣選項的指引、限額、估值方法及行政費用。此外,法案限制州及地方機構(金融機構部除外)阻止合法加密貨幣支付、妨礙自託管或硬件錢包的使用,或徵收歧視性稅費,並禁止縣市及鄉鎮在工業區禁止數字資產挖礦業務,或針對其及小型家庭挖礦實施特殊噪音限制。法案亦明確,開發或使用非託管數字資產轉帳軟件不被視為需要牌照的貨幣傳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