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與CFTC聯合指引將NFT歸類為數字收藏品,不受證券法規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於3月17日發布聯合解釋指引,將NFT歸類為"數字收藏品"而非證券,納入五類代幣分類框架。該框架列出數字商品(包括BTC、ETH、SOL、XRP、ADA及LINK)、數字收藏品(包括NFT及迷因幣)、數字工具(如實用型及訪問代幣)、GENIUS法案下的支付穩定幣,以及數字證券(如代幣化股票及債券,為唯一受SEC管轄類別)。文件明確指出,與藝術、音樂、遊戲道具、迷因及其他文化作品相關的NFT不受證券法規管,質押、挖礦及空投等活動亦獲釐清。SEC主席Atkins表示"我們不是證券與一切委員會",強調這份68頁指引旨在解決長達十年的監管不確定性。